鼓励免押金、违规记入信用记录、禁止12岁以下骑车……处于风口浪尖的共享单车行业,终于迎来首个国家级指导意见。
昨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那么这次《指导意见》释放了哪些信号呢?
为用户上保险,禁止12岁以下骑车
“骑共享单车出了安全事故,应该由谁来负责?”
自从共享单车进入视野后,很多用户对此提出质疑,而此次的《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明确要求,指出所有共享单车均进行实名制注册后方可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据记者获悉,目前市面上多数共享单车均为用户提供了保险服务,其中在去年11月份,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单车”)就曾宣布,已和相关保险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商订立了保险协议,这也是国内第一家为用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共享单车平台。而进入郑州市场最早的酷奇单车,目前也已经进入同保险公司的深入洽谈中,其工作人员称详细保险规则近期将会予以公布。
“上保险是好事,那么这部分钱由谁来出呢,保险的上限额度又是多少呢?”
据已经签订保险协议的共享单车企业反映,这部分钱目前由企业在承担,至于保险的额度要据情况而定,用户也可以致电相关客服进行详细询问。
鼓励免押金,用户违规纳入信用记录
“每注册一个共享单车APP,就得缴纳上百元押金,我已有近千元押金分布在各个账号中,要是能免押金,能省去不少钱呢。”郑州金水区市民赵先生鉴于平时骑车较多,在手机上下载了3个APP,然而3个账号的押金加起来就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关键是这些钱存放在哪,用来干什么,用户根本不清楚。
为此,《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并要求企业对用户收取的押金和预付资金,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第三方监管,建立完善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此外,鉴于共享单车持续走高的破损率,《指导意见》强调企业应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无疑给破坏共享单车的用户上了一道“紧箍咒”。
支持共享单车,但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
继共享单车迅速火热之后,不少共享电动自行车也悄然亮相郑东新区的街道上,准备铆足劲头大干一场,然而《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其浇了一盆凉水。
《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相比自行车是要方便些,但存在的安全隐患远大于共享单车。”郑州交通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表示,电动车不比自行车,行驶速度快,极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目前郑州马路上的电动车数量已经不少,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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