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涉嫌性侵精神疾病患者,郝某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至法院。昨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向记者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26岁的郝某在2015年11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然而,郝某在缓刑期间因一念之差,导致其再次锒铛入狱。
2016年4月16日早上,被告人郝某在安阳县境内遇见了独自外出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害人李某(女),郝某见周边没人后便将李某拉至其面包车上。到了晚上,郝某将被害人带到一家洗浴中心,在洗浴中心房间内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晚间,郝某再次将被害人带至洗浴中心,并与其发生性关系。经河南平原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在案发时患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性防卫能力。
查明以上事实后,公安机关将郝某一案移送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阅案卷、核实有关证据后认为,被告人郝某涉嫌强奸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郝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日前,郝某被起诉至安阳县人民法院,等待郝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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