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市政府通报42个行政执法机构2012年度执法绩效考核结果
【成绩单】
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公安消防支队等10个标兵单位
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等10个优秀单位
郑州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文物稽查大队、公路管理局等14个良好单位
郑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工程质量监督站、农业机械管理局、旅游管理检查所、煤炭监察执法大队、机动车污染监测支队等8个单位被评为合格单位
此次考核没有不合格单位。
东方今报郑州讯 城管、交警等单位平时行政执法负不负责、合不合规矩,看看它们的“考试成绩”就知道了。昨天,郑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对2012年度郑州市42个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郑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等8个单位得分“垫底”,仅为“合格”。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考核主要看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没有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情况、是否文明执法、是否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
记者了解到,“垫底”单位扣分项目主要集中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和“行政执法程序”两项。以郑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为例,这两项满分均为10分,该单位前一项被扣9.5分,后一项被扣8.5分;而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和郑州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后一项均被扣满10分。
工作人员解释,郑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行政执法内容主要是驾驶证的许可和年检。前一项扣分越多,说明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或执行得越差,后一项扣分越多,说明该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越多。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郑州市行政执法机构未发生较大违法行政执法案件,但也存在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不全面、主动查处问题的积极性和服务意识不高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