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买房子也算是件大喜事。可是这刚刚签了协议,钱也交了,却被置房顾问告知房子已经卖了,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最近我们接到郑州市民王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说他看中了港区中建房产森林上郡1号楼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购房优惠合同和房源保留协议两份合同,总共交了三万五千块钱定金。然而,合同都签好之后,置业顾问却告诉王先生,他们看中的那套房子已经卖掉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王先生认为房产公司这种行为是“一房两卖”,属于欺诈行为,并且拿出了当时在中建售楼处签订的两份合同,以及交款单据。
定好的房,怎么一转身就被告知没有了呢?随后记者和律师跟随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中建房产售楼处了解情况。
中建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了他们的失误,表示可以按照流程给王先生退款,或者可以给王先生调换其他的房子。但是王先生并不接受。
随行律师认为,王先生签定的房产保留协议上并没有注明违约条款,王先生要求赔偿一事没有依据,但是因为房产公司员工的工作失误导致王先生遭受损失,中建房产公司可以适当赠送一些礼品作为安抚。
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
张波 律师:因此我给我们的观众朋友提个建议就是说,我们的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合同就是买卖双方违约共同的意思表示。这时候我们的开发商完全可以要求我们的开发商,下面补充上一些相应的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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