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襄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网传“河南襄城县问题疫苗惹祸 健康幼儿成癫痫”的声明。
声明指出:
近期,天涯社区等论坛出现了标题为“河南襄城县问题疫苗惹祸 健康幼儿成癫痫”的帖子,部分群众看到后,对我县的预防接种产生疑问,引起县卫计委和疾控中心的高度重视。许昌市和襄城县立即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事实真相如下: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山东问题疫苗”为二类疫苗,经媒体报道后,襄城县卫计委和食药监局迅速排查,未发现“山东问题疫苗”流入和使用。
网传中的幼儿王某某,于2015年7月8日上午在襄城县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所接种的乙肝疫苗第三剂次、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三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三剂次,均属免费的第一类疫苗,与“山东问题疫苗”无关联。
今年3月26日,王某某的亲属到县卫计委反映:“该幼儿2015年7月8日接种疫苗后出现不适,怀疑与接种疫苗有关。”县卫计委立即组织襄城县预防接种异常反映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取证。
诊断结论:
①支气管炎、肺炎与接种无因果关系;
②癫痫(婴儿痉挛症),精神运动发育迟滞,巨细胞病毒感染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属于偶合症。
根据以上事实,郑重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襄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实施。所供给的疫苗,全程冷链运输、配送,储存温度符合规定,疫苗质量有保证。
二、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为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相信疫苗,“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
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