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家被法院判决交付房屋,被申请执行后却私自将房屋转卖。5月22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决定对付某实施逮捕,并送进看守所羁押。
原来,刑事自诉人贺某是付某的前妻,其与付某分家产纠纷一案,卫东区法院已于2012年11月作出生效判决,判令付某向贺某支付房屋及部分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付某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3年5月,贺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付某在荣邦花园有住宅一套,但付某并没有交付给贺某,而是为了逃避执行于2013年9月将该房屋私下转卖他人,卖房款也被其用于赌博而挥霍一空。2016年底,付某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卫东区法院依法拘留,但其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仍然执迷不悟,没有悔改之心。2016年12月,贺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后,便提起刑事自诉。
卫东区法院对该刑事自诉案进行审查后,认为付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决定对付某实施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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