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丈夫结婚30多年,一直居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如今因为楼层太高,想把房子卖了,竟然发现档案后续里丈夫还有位“前妻”,卖房必须找到韦女士丈夫的“前妻”,还得经过她签字才行,可韦女士丈夫从来没有结过两次婚,这是咋回事?
韦女士今年52岁,她和爱人1986年结的婚,在一起生活已经31年了,2002年的时候从别人手里买下了现在居住的房子。
韦女士:“我是2002年买的这个房子,我说没有房产证我不要,原户主说正办房产证呢,可以办房产证卖给你。我说办房产证我要,他说可以直接办成我们的名字,拿点钱跑跑就办成了。”
韦女士告诉记者,刚开始他们两口子也是犹豫不决,但是由于原房主说可以找人代办很方便,来说过好几次,于是人就同意了。
韦女士:“后来我爱人给了他2000块钱,给了以后房产证也办成了,就住到现在,去年想换房子,就在中介登记了,有人问手续都有没有,我说啥手续都有。后来去房产局签协议,就卡住了,说叫俺爱人的“原配”来。”
工作人员的话让韦女士和爱人很诧异,结婚30多年从哪又冒出来一个原配呢?
韦女士:“人家拿档案一查,有个王玉霞,俺爱人说我叫韦玉玲,咋成了王玉霞了。人家中介上问是不是你原配,俺爱人说,我就这一个妻子。”
韦女士所说的配偶名称写着王玉霞的就是这张安阳市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申请表,韦女士提供的复印件上面清楚的写着王玉霞的名字,但是身份证号却很模糊看不清楚。
韦女士:“上面光写王玉霞,身份证号都不显,写的迷迷糊糊的。这就问房产局说咋办,人家说你回原单位问问吧。原单位十几年了,去哪找啊。”
原家属院属于原文峰公安分局,现在该单位已经不存在,为了这写错的配偶名称,韦女士两口子可没少跑路。
韦女士:“没了这个分局了,都撤消了,都成了派出所了。跑到我们这里文峰派出所,人家说我们管不着这事儿,后来查了查派出所说查不出来。我们这个片区查不着,没这个人。”
韦女士告诉记者,后来他们又找到了原房主那边,原房主表示当时经办的人早已经不在原岗位上了,在问询无果的情况下,韦女士两口直接找到市公安局。
韦女士:“公安局说现在有十八项规定,啥证明都不能开,不是人家的责任,后来找12345,人家说,那时候就兴这个,就写一个人的名字,乱填一个就行了,就过了。”
对于这种情况,韦女士认为,填写配偶名字怎么能不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呢?现在这样的结果又成了不能办理手续的理由,这让韦女士很是无奈。
韦女士:“我都不知道这是谁的责任了,要我说房产局也该有一部分责任吧,审核不对,审核的时候连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都不给,那时候房产局要是这么严格,能有这回事儿?”
您看这事,还真让人挠头,房产证上虽然是男主人的名字,但是存档的配偶却换了人。如今,原单位不存在了,原房主据了解也已经过世,只有原房主的弟弟对这件事情知晓,但是办理人找不到了,所谓的王玉霞存不存在还是未知数。韦女士这房子想出售,还真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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