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洛阳法院组织开展第二期媒体看执行活动,各基层法院统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大河报记者跟随执行干警前往执行一线,大河客户端进行全程直播。自昨日凌晨6时开始,洛阳16个基层法院陆续开始进行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派出执行干警240余名,车辆64台,对104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当日,洛阳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33件,结案标的300余万元,司法拘留20人。
洛阳法院组织开展第二期媒体看执行活动,大河客户端首次进行全程图文直播,大河报记者跟随执行干警奔赴执行一线,实时发送现场执行情况,各基层法院也相继传来现场执行图片及文字。短短几小时,浏览量达6万之多,效果显著,网友纷纷留言称赞,不仅为洛阳法院执行干警们点赞,同时也体会到执行工作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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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劳动报酬被拘留,妻儿着急来还钱
昨日早上6时30分,汝阳县法院院内,30余名执行法官及干警集结完毕,出动警车8辆,工具车2辆,兵分两路赶赴4个乡镇开展执行工作。
20分钟后,执行干警来到汝阳县小店镇马庄村李某家中,此时李某还在熟睡。去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雇佣申请人远某在汝阳县富力城小区做地面水泥硬化工作,完工后经核算欠远某工资1万元。法院判令李某还钱,但拖了两年多没动静,还外出躲避执行。
“你们先别进来,等我把衣服穿上,孩子还在睡觉。”李某见到执行人员后说道。待李某出来后,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财产搜查令,共搜查出2万元的银行卡1张、摩托车一辆,法院认定李某属于有财产拒不执行,遂将其拘留。
3个小时后,李某妻子带着儿子来到法院说:“我们来还钱的,你把我丈夫放了吧,他是俺家唯一劳动力,我身体不好,孩子还得上学。”
这时,李某逐渐改变态度,主动认错,当场还写下保证书。鉴于被执行人李某认错态度好,执行法官决定解除对李某的拘留。该院刘法官说,拘留被执行人不是目的,只要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义务,认识到错误,法院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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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老人不赔偿,人被拘留家中财产被扣押
上午8时许,汝阳县执行干警赶到小店镇关帝村被执行人赵某家。
去年10月,赵某骑摩托车在村口将同村61岁黄某撞伤后,拒付2万元赔偿款,还经常外出打工躲避执行。上午7点半,李法官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赵某今天在家。
赵某见到执行干警后,不仅态度蛮横,还煽动其亲属郑某暴力干扰执行,并声称要联系律师,态度十分傲慢。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首先安抚其情绪,并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讲解,被执行人家属始终不愿意离开执行现场,阻挠执行法官执法,导致执行活动无法实施,执行法官遂强制将郑某等人带上警车,并将赵某家中财产查封扣押。
“我知道错了,你们放我下来吧。”戴着手铐坐在警车上的郑某说。经法官教育后,郑某认识到错误,执行法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而被执行人赵某被依法拘留。
截至昨日下午3时,汝阳法院共司法拘留8人,其中6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5.6万元,扣押老赖摩托车、冰箱、电脑等,价值5万余元。其中约谈的两名有公职的老赖,也均已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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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展开围堵,家中拘传遭遇抵抗
上午8点30分,洛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行动正式开始,首站执行法官和干警们赶往位于城郊乡坞西村的被执行人梁某家中。梁某于2012年向申请人罗某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2分,并写有欠条。2014年,梁某先后分两次向罗某还款,本息共8万元,随后罗某虽多次催要,梁某均没有还款。
2016年罗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梁某需归还罗某剩余本息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一直逃避执行,法院多次执行均未见到梁某本人。在当天的执行中,法官和干警们刚一到达城郊乡就恰巧看到正驾车赶往县城的梁某,几台警车立即将梁某的灰色轿车包围起来,在向梁某告知过执行情况后,梁某即被带回洛宁法院进行羁押。
当天下午,梁某即与罗某在法院达成还款协议。
街头的围堵刚一结束,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就又在被执行人家里遭遇强烈抵抗。被执行人符某在2016年驾驶三轮车将费某母女撞伤,符某在将两人送往医院后逃逸,据认定,符某负主要责任,费某负次要责任,女儿任某不负责任。
法院判决,符某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各项共计1.6万余元,符某在垫付2000元医药费后,对剩余赔偿款项拒不执行,法院多次下达通知,符某仍以没有钱拒绝偿还。在执行法官和干警抵达符某家中后,符某先是拒绝执行人员进入,后在得知将被拘传到法院后,符某和其女儿对执行行动进行了激烈抵抗。在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符某被执行人员强制带上了警车。随后,符某以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送往拘留所看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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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款15年多,执行干警蹲守3小时将其擒获
西工区法院执行干警蹲守三小时,将一名“老赖”擒获。被执行人李某2001年从某信用社贷款3万元一直未还款,该信用社将其起诉至西工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后,李某拒不履行,2016年6月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对其下发执行裁定书,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执行法官多次到他家中寻找未果,后得知李某在孟津县开设有一家休闲农庄。昨日上午,经过三个小时的蹲守,终于在其农庄将这名“老赖”擒获,将其带到执行局,李某仍然不履行法定义务,遂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虽然在执行中经常遭遇被执行人难寻的情况,但也有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案。
洛宁县教师薛某在2011年为朋友张某担保申请小额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张某多次推脱称无力偿还贷款,随后洛宁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催促附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薛某偿还贷款,薛某于2013年偿还1万元后不再履行偿还义务,贷款中心遂将薛某起诉至洛宁法院。
法院于2013年7月判决认为薛某负连带责任,需偿还7万元贷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事后,法院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对薛某下达执行通知,薛某态度都十分强硬均拒绝偿还。在执行当中,洛宁法院再次电话告知薛某需偿还贷款,当得知自己如拒不履行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之后,薛某主动到法院提供可以冻结的银行账户,积极配合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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