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014年开始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每2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150人左右。对经省政府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特殊津贴1.8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并由省政府颁发“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围绕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领军人才为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创新人才、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基层一线业务骨干倾斜。
第二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加大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领域的核心研发人员或技术能手的选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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