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家住郏县白庙乡的薛某打着试换金项链的幌子,采取多次试换、麻痹业主的方法,盗窃一条9.75克重的金项链。让她没想到的是,还没来得及逃离现场她就被郏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抓获。
3月28日10时许,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经三路与东大街交叉口向东200米处一金店里,一条项链不明丢失。该所副所长李长建接到报案,立即赶到现场。金店店主认为在场的一名30多岁的女子有重大盗窃嫌疑。被怀疑的这名女子自称姓薛,来金店是想调换项链的。店主告诉民警:薛姓女子进金店后,先说是以旧金耳环置换金戒指,多次试戴后又说要以旧项链置换新项链,之后又是多次试戴。试来试去之后,店主发现金店的一条新项链不见了。李长建等民警立即调取视频监控,但在视频监控上没有发现薛姓女子盗窃的证据。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李长建果断决定把该女子带回派出所询问。
该女子被带回派出所后,迫不及待提出要去卫生间。感到事有蹊跷的该所民警表示,女民警还没有回来,让其稍等一会儿。薛姓女子一看去卫生间无望,便开始指控民警侵犯其人权,并大呼冤枉。李长建向她讲明政策,但越讲该女子喊冤声越大,并且又哭又闹,坚决不配合民警工作。很快,女民警赶到询问室,称可以带她去卫生间,结果该薛姓女子又称不想去了。经过询问,该薛姓女子供述自己是白庙乡人,36岁,进金店换项链是假,盗项链是真,同时如实供述自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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