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郑州港区信息网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统计信息
  • 全站会员:1217
  • 发帖总数:7483
  • 今日发帖:0
  • 昨日发帖:0
  • 在线会员:608
24小时热帖

[社会民生] 未经核实违规擅开证明 伊川县一村医被通报

[复制链接]
小辉 发表于 2017-3-24 06: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本想为同村老乡报销医疗费开绿灯,却没想调查不清、违反规定开证明被通报。3月16日,伊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合办)接到举报,举报称白沙镇小王村村民翟某曾经在修理摩托车时眼睛受伤,后经诊断为眼球穿透伤,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原本不属于意外伤害的翟某却违规获得了新农合补偿款。

  接到举报后,县农合办随即展开调查,得知2015年6月15日因为修理人员操作不当,翟某在修理铺修理摩托车时被铁屑崩进眼中,造成眼球穿透性伤,随后翟某到洛阳市某眼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0388.65元。据翟某家属回忆,事后由于修理铺老板不承认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翟某受伤,无法获得赔偿款的翟某和家人就想到了利用新农合来报销医疗费。随后,小王村卫生所负责人李某就在调查不清的情况下,为翟某开具了“在自家修摩托车造成眼球穿透伤”的意外伤害村医证明,使得翟某获得3316.3元的新农合报销住院治疗费用。

  据了解,新农合报销政策中明确规定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不在新农合报销的范围内。翟某的伤情属于存在第三方责任,所以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而李某却在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开具证明,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3月20日,县农合办下发通报,暂停白沙镇小王村卫生所新农合补偿业务2个月,并责令村医限期向患者追回违规补偿资金3316.3元,上交县新农合财政专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0

粉丝1

帖子2754

发布主题
  • 资讯·新闻·生活信息
  • 快扫一扫关注我们
  • 关注有好礼,千元礼券任性送
大家都在看
一周热点排行最近7x24小时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