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开封市尉氏县南曹乡一名6岁的小男孩因为一场意外,惨死在车轮下,男孩的一家人都不能释怀,他们认为,孩子的死亡,幼儿园要负一定的责任!到底咋回事呢? 11月3日下午,一场意外打破了小梓航一家原有的幸福生活。
当天下午,年仅6岁的小梓航从幼儿园回到了家,像平常一样,爷爷来到了马路边,接孙子。
当时,小梓航的爷爷站在马路边,面包车(校车)就停在马路对面,老师松手之后,孩子就要向爷爷跑去。
看到孩子跑着过马路,爷爷立即让小梓航站住,可还是晚了。正好一辆车过来将小梓航压在了车轮下。
当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小梓航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幼儿园的法人代表负次要责任。
幼儿园园长朱冬娅说,事故是在老师和家长交接时候出的,她们承认幼儿园有责任,但是要依据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
小梓航的家人表示,如果与幼儿园达不成赔偿协议 ,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随后,当记者到尉氏县南曹乡中心幼儿园的时候,涉事的老师已经从幼儿园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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