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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最严交规明年实施 斑马线上车不让人扣3分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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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联工作室 发表于 2012-12-24 1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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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协管员在路口指挥,但在该处斑马线,一些汽车却不避让行人。

  阅读提示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2分提高至3分。12月23日,记者调查发现,在郑州部分路段,不少行人过马路时需要和机动车“赛跑”。对此,郑州警方表示,明年起郑州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现象进行处罚。但机动车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

  新规

  “车不让人”最高可罚200元扣3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本月发布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其中表示,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对于此次公安部第123号令提高了“车不让人”记分分值一说,郑州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方面是保护行人安全,另一方面则是促使司机文明驾驶,提高自身素质。对此,郑州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对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开始处罚。

  据郑州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介绍,目前警方对“车不让人”的处罚是罚款200元、扣2分。

  目击

  部分机动车未按规定对过街行人避让

  昨日上午11点,在农业路和经二路交叉口,车流量、人流量很大,由于该路口红灯时间较短,很多司机根本不看斑马线,开足马力向前冲,甚至一些公交车也停在斑马线上,这样可苦了行人。一些行人不但要见缝插针,还要小心地争分夺秒。

  随后,记者又来到经一路、林科路等路段蹲守,发现这些路段的行人过马路也都要和机动车比速度。一位协管员告诉记者,尽管在高峰期,执勤民警和协管员都会“喊住”意图不礼让行人的车辆,但仍有一些司机野蛮驾驶。

  对于这些普遍现象,一些市民则建议,应学习香港、澳门、上海等国际化大城市,行人一走到斑马线车就自动停下来了。

  释疑

  如遇行人交通违章,机动车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

  对于车不让人将受罚一说,也有不少司机诉苦说,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也不少,若车子遇到行人过马路就要停车,不仅耗费时间,还会造成交通堵塞,究竟怎样才算避让行人?如果行人违章了该咋办?

  “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孟繁勇称,车让人就是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指示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左转、右转放行或黄闪灯,指示行人的信号灯也为绿灯放行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或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渠化路口遇斑马线灯黄闪时,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而对于行人违章,孟繁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行人有翻越护栏、闯红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50元以下罚款。因此机动车如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见习记者 高鸿鹏 文 记者 李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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