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据介绍,家住杞县某乡镇的王老太太年逾八旬,育有二子一女。今年年初,老人因病住院,花去了数千元医疗费,子女们商量分担医疗费时,作为儿子的刘某却以父亲是自己养老送终为由,拒绝分担医疗费。无奈之下,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支付母亲医疗费25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依旧置之不理,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刘某有能力履行该笔义务,但刘某仍不愿出钱。针对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和态度,杞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刘某被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其行为符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定要件,法院依法将该案已送到公安机关,杞县检察院也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期间,刘某的家属主动将案件执行款及罚款送到法院,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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