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潜逃国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后潜逃国外、诈骗他人钱财后潜逃国外……这些妄想通过潜逃的方式隐身海外的犯罪嫌疑人,终究难逃法律制裁。今天,河南省公安厅公布今年“猎狐行动”战绩,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缉捕潜逃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马达加斯加、尼泊尔等国家和地区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缉捕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4名,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人员4名,中央纪委“百名红通”逃犯1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天网”行动工作要求,2014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缉捕外逃经济犯罪人的“猎狐行动”,河南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深入研判,按照“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总体要求,因人、因案、因国施策,多渠道开展境外缉捕工作。行动开展两年多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先后派出多个境外缉捕工作组,通过引渡、遣返、劝返、境外追诉等措施,抓获潜逃欧洲、南美州、非洲、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犯罪嫌疑人86人。
“隐身海外并不好过,隔断亲情痛苦一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那些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能主动与我国公安机关或驻外使领馆联系,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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