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镇平县退休教师刘桂欣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2010年,刘桂欣在北京路69号的南阳市向阳幼儿园家属院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自装修起便遭到了该幼儿园的不断阻挠。后经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刘桂欣才于今年7月得以入住,但是其房屋的外接水管被切断,家人出入小区被监视,刘桂欣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均未果。
2010年12月,刘桂欣购买了向阳幼儿园家属院的一套房子,并于2011年12月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刘桂欣在购买该房子后就准备装修入住,但向阳幼儿园以与卖房人存在纠纷为由,多次阻挠刘桂欣一家装修和入住,致使刘桂欣一家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
2013年,刘桂欣将向阳幼儿园告上法庭。2014年8月19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桂欣在对该房子行使物权、居住、通行时,向阳幼儿园不得阻拦,向阳幼儿园支付刘桂欣经济损失9000元。
随后,向阳幼儿园不服判决,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向阳幼儿园的上诉。但是向阳幼儿园仍拒绝执行判决,继续阻挠刘桂欣一家入住。随后,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向阳幼儿园强制执行判决,该园园长才签下保证书,同意刘桂欣一家于今年7月入住。
刘桂欣一家入住后发现,其房子的外接水管已经被切断,水表被上锁。刘桂欣多次找到向阳幼儿园的园长,希望幼儿园能够恢复供水,但是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刘桂欣一家不得不到一公里外的亲戚家接水。刘桂欣告诉记者:“现在,我进出小区都得签字,门卫说这是园长特意交待的。”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向阳幼儿园园长,该园园长解释说:“这是小区物业负责的,刘桂欣应该去找物业解决此事。”据记者了解,该小区并没有物业公司,仅有一名由业主推选的住户负责日常事务,这名住户也是向阳幼儿园的职工。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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