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一句话:“不作就不会死”。近日,登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山地车案件,嫌疑人毛某被抓后,供述盗窃原因竟然是自己装大款,为了送给心上人一辆山地车。
原来今年5月份,登封市的毛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小自己十岁的女子刘某,毛某对刘某一见钟情,甚是喜爱,立马对其展开了追求。毛某每天都会跟刘某聊天,而且把自己说成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老板,而实际上,毛某只是一个无业游民。
一天,毛某在跟刘某闲聊时,刘某说:“看这周围商铺的人都有一辆山地自行车,有时候骑着上下班挺美,过一段我也要买一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毛某听到自己的心上人这样说,立马拍着胸脯打包票说:“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
随后,毛某就开始在街上寻找目标给心上人刘某“弄”一辆山地车。10月20号下午14时许,毛某走到登封市崇福路附近一个独家小院门口,发现院子的门开着,而且院子里没人,他进去之后,看见一辆山地自行车就在门后面放着,毛某二话不说就将这辆山地自行车骑走了。
接报后,登封市公安局崇高路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男子将自行车骑到日珍街后不见了踪影。民警对日珍街进行了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10月26日上午,毛某在其出租房内准备出门时被民警一举抓获。
在此,民警提醒:家中无人时,一定要将大门锁好,即便是短暂出门,也要将房门关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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