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郑州港区信息网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统计信息
  • 全站会员:1217
  • 发帖总数:7483
  • 今日发帖:0
  • 昨日发帖:0
  • 在线会员:453
24小时热帖

[社会民生] 焦作男子“讲义气”被请吃一碗面 却换来坐牢八个月

[复制链接]
小辉 发表于 2016-10-2 02: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刘某某讲义气帮朋友出气敲诈勒索他人,事后朋友仅请吃一碗面作为答谢。9月27日,记者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获悉,刘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3年7月30日15时许,赵某(已判决)在被害人毋某的带领下,到焦作市中站区解放西路某地下室推牌九。赵某输钱后,认为是被毋某某和店老板合伙欺骗。当日下午赵某纠集刘某某、管某某(已判决)、李某(已判决)驾驶黑色轿车到中站区找毋某某要钱。在到中站区路上,赵某等人商议如毋某某不拿钱,将其强行带走,进行殴打,让其拿钱,如不拿钱不让毋某某离开。

  当日19时,到达中站区后,刘某某等人将毋某某强行带上黑色轿车上。在车上刘某某等人对毋某某进行殴打、恐吓,后将毋某某带至焦作市博爱县月山寺正门对面西侧水泥路往北1公里处路西一条偏僻的土路,继续对毋某某进行殴打,赵某向毋某某索要现金6000元。当日22时许,赵某收到毋某某的现金6000元后将毋某某放回。


  中站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殴打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某系从犯,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0

粉丝1

帖子2754

发布主题
  • 资讯·新闻·生活信息
  • 快扫一扫关注我们
  • 关注有好礼,千元礼券任性送
大家都在看
一周热点排行最近7x24小时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