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的消费者赵女士在郑州一家染发店染发时,发现头发多处被烧焦,要求商家赔偿,但商家认为烧焦是因为赵女士发质不好,拒绝赔偿。于是,赵女士投诉到郑州市二七区工商质监局。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理发店退还了赵女士的染发款,并额外赔偿赵女士2000元。
据了解,二七区工商质监局在接到赵女士的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了解情况。经了解,消费者赵女士在某美发店染头发,购买的是染发及接发服务,双方约定费用为1600元。该店的美发师帮赵女士做完头发后,赵女士发现头发有烧焦等严重变质情况,遂要求商家退回染发费用1600元并给予4000元赔偿。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商家说,消费者的发质本来就不好,才导致只上了两遍药水头发就焦了,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不能接受。赵女士说,既然发质不好,不能用这种药水染发,染发前商家为什么不提醒?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执法人员指出,美发师作为专业人员,有能力正确判断消费者的发质是否适合染烫,从而进行正确操作并事先进行风险提醒,但其却未能尽到风险提醒义务。出现问题后,商家以消费者的发质不好为由进行推脱,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应予以赔偿。
店方听了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的讲解后,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错误。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染发费用1600元,并赔偿消费者2000元,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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