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别人700余万元不还,而且还躲避执行,日前,宛城区法院驱车千余里找到被执行人的老家,在江西宜春查封了“老赖”的房产和银行存款。 陈某和晏某是夫妻,2015年3月23日,晏某作为内乡一家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向康某借款850万元。同年9月6日他们偿还第一笔债务本金10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123.2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康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和晏某承诺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某和晏某拒不还款,康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挽回申请人的损失,在多方调查后,宛城法院决定到陈某的户籍所在地即江西省宜春市,去查找他的财产线索。3月23日早上,执行干警驱车1000多里到达宜春市。在当地房管局的配合下,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当地有别墅一套,当即在当地不动产管理中心和房管局办理了查封登记。随后,干警将陈某名下4万元存款进行冻结。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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