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分手,男子纠缠无果,竟将女友殴打致轻伤二级。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8939.36元。
被告人王某与褚某通过同学介绍认识后,于2015年7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褚某觉得王某脾气不好,就不愿与其交往。2016年1月以来,王某多次到女友褚某家纠缠、威胁对方。同年3月26日下午,王某在一路口发现褚某,便尾随其后。褚某看到后,谎称要给嫂子送东西,并趁机给哥哥打电话求助,不料被王某发现。恼羞成怒的王某将褚某的手机夺走,褚某心里害怕,随手捡起地上的砖块挡在身前。王某夺过砖块,砸向褚某头部,后又将褚某拖至附近一院子内继续殴打。直到褚某的父亲和哥哥赶到现场,才合力制止住王某。经鉴定,褚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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