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9日12时许,永城市公安局接报警称永城市小龙人教育集团第一初级中学发生一起学生非正常死亡案。接报警后,刑警大队、新城派出所快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
经调查走访在场师生、调取学校监控录像和走访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初步认定,当天上午11时20分左右,小龙人第一初中8年级2班学生李某某(男,15岁,夏邑县火店乡人)与同桌同学王某(男,15岁,永城市陈官庄乡人)在教室内嬉闹,两人同时倒地。后李某呼吸困难,其班主任王某打120急救电话,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涉案学生王某正配合调查,李某死因待尸检后认定,一切侦查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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