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遍布济源大街小巷的各类培训班在送走一批暑期生之后,又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在开学的时候重新招一批学生。
6月份,市民刘先生在东园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教室,想和朋友一起开个作文培训班。不想,历经一个暑假,重新回到教室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自己的教室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学生的集体宿舍,之前摆好的桌椅板凳黑板也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高低床;更为稀奇的是,教室的课桌跑到隔壁托教班的餐厅变成了餐桌。
教室变托教学生宿舍 课桌变餐桌
事情还要从暑假前说起,今年6月,刘先生在东园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教室,准备跟朋友一起开办作文培训班。由于这个地段离学校很近,生源比较多,看了下房子没什么问题,价格也适中,刘先生便爽快地签了合同,交了一年的房租和押金,并买来了上课用的桌椅板凳放置在教室里。
刘先生说,教室的房东也是开培训班的,因为教室用不完所以租给了自己一间。之后,因为家中琐事繁忙,刘先生没能在暑假前期顺利开业。直到8月30号东园学校开学,带着招生用的展架和宣传单页来教室的刘先生却看到上述一幕。
刘先生赶忙找到了房东,可对方却说因刘先生长期不来,考虑到自己培训班的“综合利用”,就把刘先生之前租住的教室给改了。这番话让刘先生哭笑不得,“我们已经把一年的房租都交清了,啥时候开业跟房东也没啥关系吧!为什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占我的教室,还搬走我的东西啊?”刘先生告诉济源晨报记者自己跟房东的培训班虽然是隔壁,但完全是自主经营的,房东的“综合利用”让他匪夷所思。
气愤不已的刘先生决定不再租用这间教室,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房租和押金。但却遭到拒绝。
房东挪用理由:作文班没开业,影响我们学校的发展
9月1日上午,济源晨报记者来到刘先生培训教室所在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3楼,看到培训班的教室里摆放着几张高低床,已经改成了一个托教班。刘先生的房东原先生说:“7月份,刘先生曾打电话过来说家中有事儿不想租用房子了,问能不能退租,被我拒绝之后,刘先生表示会想办法克服困难,然后就再无音讯。后来因为我们要开托教班,又找不到刘先生的联系方式,考虑到‘综合利用’,就把刘先生的教室挪用了。”
“租了房子不营业,影响到我们学校的发展。”原先生的妻子石女士说:“刘先生之前把作文培训班的宣传单页放在我们这里,要求我们招生时顺便给予宣传。后来有家长过来询问作文培训班的事儿,但是刘先生的作文培训班却并没有开业,我们上课很受影响。”当济源晨报记者问到底有什么影响时,石女士说:“我们正在上着课,有家长直接推门进来问我们作文培训班在哪,影响我们正常上课。”
“我们已经很讲情面了,腾了新教室,还给他们免费提供了投影仪等多媒体,他还不满意,我们也没办法。”原先生说。
经过协商,房东退还剩余房租
刘先生告诉济源晨报记者,自己开办的是作文培训班,根本不需要多媒体设备,原先生的讲情面让他无所适从。“我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我几月份开业,不用向房东汇报吧?再说催缴房租的时候还给我打电话,怎么现在又没有我的联系方式了?”刘先生表示,不打招呼就私自占用自己的教室,挪用东西,原先生的行为已然毫无诚信可言,“没有诚信还讲什么学校的发展?我绝不会再相信他,再租用这间教室了”。
针对此事,济源晨报记者致电京师律师事务所乔律师。乔律师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后使用权归承租人,他人在未经承租人许可的情况下无权使用,包括房屋所有人。此次事件中,房屋所有人擅自使用已经出租的房屋,属于对承租人用益物权即对房屋使用权的侵犯也是对租赁合同的违反,承租人刘先生即可以要求房东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但二者只能择一。双方可以就该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昨天下午,截至济源晨报记者发稿时,刘先生打来电话说,经过协商,原先生最终退还了他剩余的房租。
相关链接:租房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
2.违约责任要明确具体,要规定违约金。很多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违约方要承担损失等,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使得实际执行起来没法确定,造成一定的举证不能,很多损失缺乏足够的依据证据支持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违金,如果违约可以按20%来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好违约金的支付比例。
3.签合同时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4.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约定好租赁期限和押金的退还时间。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退还甲方房屋,在房屋没有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应该如数退还乙方租房押金。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