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且小有成就的王五与年轻漂亮的失足女张美丽多次发生性关系,还以为自己交了“桃花运”。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张美丽单独或伙同亲朋以怀孕、流产及小孩出生抚养等理由,向王五多次提出财物要求,并以家庭、名声相威胁。为息事宁人,王五先后给了对方141.5万元。
2012年春节前后,张美丽通过卖淫与王五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张美丽单独或伙同其母李大花、其弟王三(同父异母)等自2012年3月份至2015年春节前,以其怀孕、流产、养身体买药、家属封口费、小孩出生抚养费等理由,以家庭、名声相威胁对王五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共勒索王五现金141.5万元。被告人李大花、王三均不同程度参与张美丽的敲诈勒索。
2012年年底的一天,被告人张美丽以自己为王五怀孕生小孩为由,向王五敲诈勒索现金,期间张美丽为了使王五相信自己,找到被告人赵四(张美丽经常坐赵四出租车二人相熟)替自己担保,让其冒充自己叔叔,与自己一同找王五说事,赵四在保证书上签字,次日王五给张美丽10万元现金。后赵四驾车送张美丽到三门峡购买轿车,但赵四未分得赃款。
王五哪里知道,他举债筹来的钱,张美丽除极少量用于及家人的日常花销外,其余款项均被张美丽一人吸毒、买车挥霍掉。最终,面对债台高筑,王五报警了。
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美丽、李大花、王三、赵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对王五以家庭、名声相威胁、要挟,强索其财物,其中张美丽涉案141.5万元、王三涉案56万元,二人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美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李大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王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赵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张美丽、李大花、王三退赔被害人李某某141.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办案法官告诉大河客户端记者,本案中被害人王五年过五旬不能洁身自好,且在嫖娼过程中露富,后遭遇失足女张美丽的敲诈勒索,其没有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对失足女一忍再忍,以至于受到失足女长达3年的敲诈勒索,致自身债台高筑,才最终选择报警。不但141.5万元不能追回,连自己的名声也没能保全,王五为自己的一时私欲和事后不正确的选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失足女张美丽则抓住了王五胆小、懦弱的性格特点,为了自己吸毒,一次次将罪恶的黑手伸向王五,最终为自己的贪婪无度买单,她的母亲、弟弟为了自己自私的“亲情”,也成了帮凶,如今一家三口全都受得了法律的严惩,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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