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百合网4日联合发布《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这是继2011年8月我国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后的一次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社会调查。
我国“剩男剩女”的婚恋观究竟有何变化?他们如何看待票子、房子、“闪婚”和“闪离”等婚恋问题?权威专家从调查结果中提炼出我国当代单身人士婚恋观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层原因。
“剩女”择偶:没钱免谈 有房为上
在本次调查收集的50384份有效问卷中,有92%的女性选择对方“有稳定收入”为结婚的必要条件,而近七成女性选择“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
调查显示,累计近80%的受访单身女性认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谈恋爱,相比2010年的调查结果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其中,有27.1%的人认为,男性月收入10000元以上才适合谈恋爱。
然而,在本次调查中,有57%的受访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较2010年71%的调查结果有所下降。参与此次调查的中国社工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田范江指出:“这说明虽然收入、住房仍是女性择偶的主要条件,但婚姻的经济性功能有所降低,中国人结婚趋于理性。”
爱情也“限购” “剩男”“鸭梨”大
去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本次调查显示,仅有7.5%的受访者不知道该司法解释出台,而超过九成的受访者“听说过”或“基本了解”最新司法解释中“婚前贷款买房归属”“财产分割”等具体内容。
对此,本次调查执行者、婚恋专家王治国认为,该司法解释在单身人士中的普及率很高。婚恋问题已不仅是个人私密问题,而成为关系民生的大事。
本次调查还显示,在男方出钱买房的情况下,有四成受访男性不愿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而同样有四成女性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此外,近50%的受访女性认为,应由男方全款买房或付首付。
田范江指出,这说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炉让更多女性要求男方“购房加名”,“剩男”的婚恋成本大幅增加。“要想获得爱情,男方要达到女方的基本要求,经济压力必然增大,‘剩男’的爱情正被女方‘限购’。”
“闪婚、闪离hold不住”
本次调查显示,与2010年相比,2011年的“闪婚”“闪离”现象愈发普遍:近50%的受访单身人士身边存在“闪婚”现象,比上年大幅提高;有21.7%的受访者身边“有一对半年内就离婚”的人,累计共有32.8%的受访者身边有“闪离”的人。
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46.6万对,同比增长11.9%,相当于平均每天就有5300多对夫妻“好聚好散”。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更是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
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樊爱国等专家认为,现如今社会的包容性越来越强,人们逐渐能够接受各种非主流的社会现象,这是“闪婚”“闪离”“裸婚”“隐婚”等现象产生的最主要社会原因。“但是,当婚姻不再是件特别严肃和郑重的事、结婚和离婚行为变得过于轻率时,社会积聚的不和谐因素势必增多,这需要加强年轻人婚姻责任和伦理道德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