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郑州港区信息网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统计信息
  • 全站会员:1217
  • 发帖总数:7483
  • 今日发帖:0
  • 昨日发帖:0
  • 在线会员:203
24小时热帖

[河南新闻] 洛阳一女子闯红灯被制止 出手扇交警两耳光

[复制链接]
科联工作室 发表于 2012-12-5 01: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式过马路”很普遍 协警制止闯红灯还被打脸(资料图)

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行人和非机动车仍是交通违章的“大军”,很多市民嘴上挂着遵守交通规则,但脚下行的却是违章之路。11月30日,洛阳市一名协警在制止一起交通违章时,遭遇行人“耳光”。“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交警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此进行处罚,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违章行为。”洛阳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

事件:协警制止闯红灯被掴脸

11月30日下午6时许,洛阳网友“茴香豆的茴”在洛阳信息港发帖称:他刚刚路过天津路和联盟路交叉口,那里车辆拥堵,他听说一妇女闯红灯,不服交警制止,出手扇了交警两巴掌。他认为且不论对错,文明社会打人、骂人都不对。该网友的发言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围观,截至昨日下午7时,已有2723人对此表示关注,其中65名认证的网友跟帖留言发表自己看法。网友“洛阳九哥”称,确有其事,当时他在现场,警察小伙脸上有手印,显得很委屈,但打人的女士称是警察先骂她了,后来在众人的围观下,该女士态度有所缓和。

12月2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事发地联盟路天津路口采访,当提到交警制止妇女闯红灯起争执一事时,不少行人都说知道这事儿。记者从值班交警处了解到,当日被打的警察休班,他们只知道有这件事,后来双方还一度闹到派出所,具体处理结果并不清楚。随后,记者来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昌交巡大队,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30日的确有这件事,被打的是一名叫陈海江的协警。11月30日下午5点多,一名女士手牵着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过马路,发现这对母子闯红灯后,他打出赶快停止退出斑马线的手势,但手势没有起到效果。“当时那个女士对陈海江同志说,那么多人闯红灯,为啥拦她,并且说警察打手势时指她了,争执时不少市民围观。”该负责人说。可能由于这位女士情绪太激动,在陈海江制止其继续闯红灯时,被她挥舞的手打到了脸,有市民称看到了手印,不过很快就消失了。“这名女士一直说陈海江指她了,她挥手时也是无意间碰到了陈海江的脸,双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该女子认识到了错误,并且道了歉。”该负责人称。

现象:“中国式过马路”很普遍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在高新区瀛洲桥附近红绿灯路口看到,几名交警趁着等红绿灯的间隙,走到暂停的车窗前,敬礼后向车主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小册子。此举博得不少车主的赞扬,车主纷纷表示以后坚决服从交通规则,做到每天都当交通安全日来约束出行。

而不少行人、自行车、电动车却我行我素地肆意闯红灯。在联盟路与天津路口,记者蹲点观察了5分钟,已有近20人闯红灯,其中包括5名骑车者,虽然交警一直站在路中间指挥交通,但违章者仍然置若罔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非常普遍。不少骑电动车的告诉记者,由于电动车定位不清晰,骑行时都按自行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而当遇到左转的路口时,当直行车通过后,他们只好横穿直行道左转,稍不注意就闯了红灯;而平时过路口时,只要左右看好没车,或凑够几个骑车者,也会一起闯红灯通过。

规定:“中国式过马路”可依法处罚

洛阳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交通安全知识是驾驶员取得驾驶证前所必须熟练掌握的,一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违法成本非常大,所以大部分机动车驾驶员都会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该负责人说,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处罚也是有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交警:违法成本较小 助长“中国式过马路”

“虽然有处罚依据,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处罚实施起来太难了,所以交警部门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很少对其处罚。”洛阳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这就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成本较小,违章者感觉交警不能对其怎么样,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

行人和非机动车扎堆违章过马路,被戏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对此,社会学者、洛阳师范学院副教授安锋认为,随着公民的素质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文明道德的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城市交通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发展,但其管理水平还有一定距离,加上市民交通意识的淡薄,这些都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跨栏秀”等现象的因素。从管理学上来说,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更应该向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把市民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从不敢做、不能做上升到不想做的层面上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特别提醒

就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 资讯·新闻·生活信息
  • 快扫一扫关注我们
  • 关注有好礼,千元礼券任性送
大家都在看
一周热点排行最近7x24小时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