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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起租房的俩女孩 因为这件事把警察都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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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辉
时间:
2016-12-11 05:01
标题:
原来一起租房的俩女孩 因为这件事把警察都招来了
所谓经济纠纷,打个简单的比喻吧,张三和李四一起上学,路上张三向李四借了一块钱买了根黄瓜吃,到学校门口时,张三和李四打着玩闹翻了,李四让张三还钱,张三说没钱。因借钱还钱的事引起的纷争,就是经济纠纷。这个时候,如果李四拨打110,正常情况下,警察到现场了解完事情经过后,马上会告诉李四说,不好意思李四哥,这事不归警察管,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张三。然后拍屁股走人。
你可能会认为是该警察不作为,但是我告诉你,正常情况下,警察这样处理是对的,公安机关不允许参与经济纠纷的案件,此类案件属于法院管理范畴。
但是,如果李四恼火,殴打了张三,或者张三打了李四,这下公安机关就可以介入了,此时已经转换了性质,成为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打架了,成了治安事件或者案件,这事,就归警察管了。
很多时候,群众一有难处,就会拨打110,感觉警察可以处理,但是很多时候,确实想帮忙,但帮不了。
昨天就出了一个类似的警,赶到现场时,见到两个女当事人,小王和小李,她们两人为同事关系。今年三月份,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小王由于年长几岁,而且经济条件要好一些,便对小李说,这个房子每个月房租是八百,你每个月月底给我四百,至于水电费和上网费用,我出就好了。小李当时很感谢小王,两人以姐妹相称,关系极其融洽。
可就在前几天,两人因为工作上的事起了争执,导致关系一步步恶化,于是小李打算搬出去住。今天来搬东西时,小王说你先把房租给我结算清才可以搬走。小李说,房租我都结清了。小王说你没结清,绝对不能搬。于是矛盾升级,两人对骂后,小李报警,要求我们帮她拦住小王,让她把东西搬走。
搭档王对她们俩说:“你们俩这是经济纠纷,这事不属于我们公安局管,你们两人解决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见小李和小王都很委屈,搭档王问我:“这事不大,要不给她们调解一下?”我想也可以,毕竟是两个女孩子,事情也不大,应该可以调解。两人要是打起来,会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于是,我让她们先冷静一下,然后各自都仔细回忆一下,看到底是谁记错了。
小王说小李一共住了八个月,只交了七个月的钱。说完还拿出自己的账本,账本是小王的流水帐,显示每天的收入和支出,非常详细。显示收入四百房租的次数,确实是七次。让小李说,她说一共交了八次,绝对不欠一分钱房租。
后来,见她们俩实在扯不清楚,搭档王说:“又没多少钱,双方又没有证人证言和相关依据,这事闹到法院也没多大意义,即便是到了法院,你们也是各打五十大板。倒不如,小李出二百块钱了事,不知道你们俩意下如何?”
小王说:“其实我不在乎那点钱,八个月下来,电费水费上网费都是我出的,怎么也有上千元,我都没说过什么,只是感觉小李太不义气了。”
小李说:“那是你自愿的,但是你白白要我出四百块,你这是欺负我,我绝对咽不下这口气。”
我说:“多大点事儿啊,有什么气不气的,人家都替你交了八个月水电费和上网费了,你就迁就一次吧,再说了,只让你出二百。”
小李说:“那不行,如果该我出,我绝对会出,但是我明明交够了八个月,她还让我交钱,我绝对不允许她个SB欺负我。”
此言一出,我和搭档王面面相觑,看似如此貌美之少女,竟然言辞如此粗俗不堪,我虽是粗人,闻言也顿感汗颜。
小王听到骂声,也回道:“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别在我家待着。”
搭档王说:“你们俩慢慢吵吧,我们先走了。对了,如果吵到最后还没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随便告诉你们一句,吵可以,但是绝对不要打架,如果打架了,是要进治安中队的。”
说完拉起我就走了出来,对我说:“这事本就不该咱管,两个糊涂虫一本糊涂账,再加上脏话连篇,咱俩就别凑热闹了。”
我还想说什么,想了想,上了摩托车。
我一直在想后来她们俩解决了这个问题没,可以预见的是她们绝对没打起来,因为一直到下班,也没再接到110的派警。
大家一团和气、彼此不分的时候,是好姐妹、好兄弟。一旦翻脸,反目成仇的时候,不管谁欠谁的钱,如果没有证据,都将会将自己置于骑虎难下的境地。人生苦短,有时候真没必要为了赌一口气,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另外,古人都说,亲兄弟明算账!如果两人当初每笔房租都有收条,就不会出现现在的麻烦了。牵扯到钱的问题,有个书面的来往字据,是非常有必要的。
郑sir日记:一个十年老民警记录出警遇到的那些事儿,有的奇葩,有的搞笑,有的窝心,有的感动,欢迎关注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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