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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岁女娃遭群狗撕咬 大半个头皮被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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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辉
时间:
2016-6-8 16:53
标题:
6岁女娃遭群狗撕咬 大半个头皮被咬掉
好好地走在路上,却遇到恶狗围攻。这惊险的一幕最近发生在荥阳一家人身上。其中,受伤最严重的6岁小女孩梦梦,大半个头皮被恶狗咬掉,大腿、屁股也受到了严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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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路遇恶狗围攻 6岁女孩头皮被咬掉
6月6日上午,记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病房内,见到了遭遇恶狗袭击的梦梦(化名)。年仅6岁的她,躺在病床上,头上罩着仪器,下肢大面积包扎。
梦梦家住荥阳市广武乡樊河村,5月30日下午7点钟左右,梦梦的叔叔樊先生带着他的女儿和梦梦,一起去村庄附近的一个养狗基地。“养狗基地正在建设,她叔叔当时是去那干活儿。我当时在街上卖菜,突然听人说,梦梦和他叔叔被几条狗咬伤了。”陈女士抹着眼泪告诉记者。记者又赶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见到梦梦的叔叔樊先生,他的受伤部位主要在腿部和头部,伤势比梦梦轻一些。樊先生介绍,他们在养狗基地,恰好遇到狗场主人小史在遛狗,“大概有十条,没有拴绳子”。樊先生刚跟小史打了个招呼,一条狗突然毫无征兆地扑向梦梦,其余几条狗也迅速围住梦梦开始撕咬。樊先生过去赶狗,不料狗立马又把目标转向了他。“这些狗应该是罗威纳犬,比较凶猛,梦梦当时被四五条狗围着咬了有好几分钟,而且咋打也不松口,凶得很!到最后小史掰着狗嘴才把狗拉开,当时梦梦头皮上、屁股上一大块肉已经被咬掉,挂在身上晃荡着。”樊先生回忆这噩梦般的情景,还感觉后怕。
【困境】父母无力出钱医治 狗的主人不出面不表态
如今,病床上的梦梦由于下体伤势太严重,在腹部开口引流大小便。“孩子被送到医院后,做了十几个小时的手术,由于头皮被咬掉,现在机器罩着头皮在治疗,估计以后头发不好生长了。”陈女士红着眼睛说,她现在除了担心孩子的身体状况,还特别害怕这件事影响到梦梦以后的人生,毕竟才6岁,以后能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她非常担心的问题。
“主治医生秦医生说,小孩现在最主要的是保住命,还要找到那几条咬她的狗,检查看是否有狂犬病。”梦梦舅舅告诉记者,秦医生说如果感染了狂犬病,治愈概率很小。“如果没有感染,后面需要进行好几次手术,得几十万块钱。现在最害怕被感染!”目前,治疗费用是陈女士一家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和她爸爸都是农民,现在家里已经花了7万块了,亲戚都借遍了。”陈女士说,最让她气愤的是,狗的主人小史前后交了2万多元钱后就失踪了,“每次都是我们打电话催着他来,这两天一直没联系上,不仅狗场找不到他,连狗也不见了,听说被连夜送走了。”6月6日下午4点多,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小史,他只表示一直跟家长沟通得很好,并没有问题,便匆匆挂了电话。记者又电话联系了陈女士,陈女士说,她和小史也刚联系上,但对于医疗费和检查那几条狗的事情,对方一直不明确表态。“明天梦梦要做手术了,小史前两天悄悄充了两千块,但远远不够。”陈女士的声音充满无奈,“我们实在没钱了,现在手术费都不知道咋办。”
【说法】法医本周来做鉴定 律师说狗的主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事发当晚,梦梦家人便报了警。记者在一五三医院采访时,见到了前来调查的荥阳市广武分局的马警官,他告诉记者,法医在本周周三之前会赶到郑州这边做鉴定,如果鉴定是重伤将涉及刑事犯罪,到时候会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
对于此事,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这起事件中,狗的主人肯定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其次,如果狗咬人造成他人受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再次,就目前而言,救治受伤女童是第一位的,动物饲养人应当全力配合医院救治,如果故意拖延或不管不问而延误病情的,公安机关有权以对其传唤或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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