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辉 发表于 2016-11-23 16:22:33

为琐事发生争吵 南阳一公公砍伤儿媳

  为琐事发生争吵,公公竟将儿媳妇砍成重伤。日前,此案经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今年1月2日,淅川县上集镇罗寨村村民罗某与其儿媳妇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罗某抄起菜刀将王某头部砍伤。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系重伤二级。1月3日,罗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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